学术报道
谭世宝教授谈古今中外国族、人物、宗教等方面自称与他称之演变

10月12日晚,著名学者、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历史文化学院特聘教授谭世宝先生做客“天人讲堂”第130讲,带来一场主题为“古今中外国族、人物、宗教等方面自称与他称之演变——以汉语的内外源词对比分析为中心”的演讲。

谭世宝教授首先对中外的国族与人的名称方面“尊己贬他”的情况进行概述。谭教授指出不同的国族语言乃至方言对“国族”与“人”的名字音义不同,并以“狼”、“蛮”、“貊”、“闽”、“蜀”、“狄”、“狫”、“猺”等字的古音为例,说明了国族的自称跟其对“人”的自称在音义方面紧密相关,并阐释出其中“尊己贬他”的内涵,假如其他国族有自己的文字,亦会用如此方式尊己贬他。继而,谭教授用比较中西对“人”之不同定义的方式,重点阐发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赋予“人”的独特道德内涵,并以乌鸦的反哺为例,表明中国人对乌鸦的尊崇与尊老爱幼传统之间的联系。

接着,谭教授揭示出创造汉字系统的殷商人尊己贬他的字词系统在历代的继承脉络。殷朝人创造文字,将其他比自己落后、弱小的族国及“人”的名称用兽旁或虫旁等丑化的字来表示,以蔑称之。不仅殷商如此,周朝及继承殷商文字系统与观念的历代皆如此,此习惯一直沿用到清朝、民国。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对此类文字中的大多数加以更改,如“猺”、“獞”分别已经改为“瑶”、“壮”,但在方言俗语中还保留了很多古代国族对于“人”的自称之音,其称之音如“狼”、“熊”、“蛮”、“貊”、“狫”、“獠”等。再比如福建,至今保留古称旧字而写作“闽”,此字其实就是“蛮”的转音变形。此外,各族的小孩本都是生而同声,长而异俗,小孩出生时的啼哭声大致是a(啊)、wa(哇)的发音,华夏国族以此称其小孩为伢子、华子,而国族亦以华、夏自称。上海、湖南、广东等地的方言同样有以贱族之丑称来称呼自己的小孩之现象,如“毛”、“毛毛”、“大毛”、“小毛”、“虾仔”等,以示亲昵,这是该地区古时有各族丑称之证,亦是丑称特殊演化的结果。

随之,谭教授详细梳理了源远流长的国族人物的自称与他称之褒贬美丑用字现象。例如,殷商的“子”姓异于同时期各国从“女”旁之姓,并且“子”与“商”之间存有幼小与长大的对应关系。在商偰创造的文字所表示的商族语音系统中,同类事物的字音有阴阳声韵的对应关系,如指与掌、子与丈(辛与商)、地与天、儿与人、孳(或滋)与长等。凡大而明显者皆可用“章”音表之,殷人以其国(族)为最大而又最文明者,故自称为商(章)国(族),并且由子(zi)音衍生的中(zhong)音也有表正确之义,所以“中夏”、“中华”、“中国”的“中”即表示正大且正确之义。同样,《左传》《诗经》《史记·匈奴列传》等文献记载匈奴为夏朝流于边地的后裔,故其荤粥、獯粥、猃狁等古异之名都是“夏”的同声音变,是同一国族的自称被用丑化的汉字贬称的结果。此外,谭教授以“佛陀”、“耶稣”、“道士”等词汇为例,具体地说明宗教及其建筑、人物的自称与他称之褒贬美丑用字,揭示出背后的文化现象。

因此,谭教授建议:现在应该通过学术界的充分研究讨论提供国家语言文字机构参考,要按照国内国际的民族、宗教之平等关系,把历史上属于民族或地域歧视而残存至今的“闽”字加以合理的更改,具体说,就是将其从“虫”字改为从“民”字;另外还有“蜀”字也应把其中的“虫”改为“人”或其他合适的字;还有,“犹太”的“犹”字从“犭”旁,显然也是含有歧视贬丑之意,是古代的反犹观念的表现,应该改为从“亻”旁的“优”字较好。

最后,谭教授以点带面地总结了现代全球文明进步导致各国族互尊而在名称上的变化趋势,并指出对异国、异族、异地之人的歧视蔑称仍存于民间,而这些需要人类文明道德教养水平普遍提高,各国族之间的政治、宗教、文化矛盾乃至战争逐步减小,才能最终消除。

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主任、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傅有德先生主持本期“天人讲堂”并作点评,儒学高等研究院张士闪教授出席并作友好交谈,听众与谭世宝教授就“小孩生而同声是否与人类发展中的普遍性规律有关”、“夏朝是否已有成系统的文字”、“中国早期文字的形成过程”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文:付雨欣          

图:齐晓东          

审核:胡孝忠        

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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