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道
黄启祥教授论“封象有庳”和“窃负而逃”的伦理意蕴

 6月21日,哲社学院第25期“思想者”创新论坛在中心校区举行。哲社学院黄启祥教授作了题为“不可弃的亲情与不可犯的公义——论‘封象有庳’和‘窃负而逃’的伦理意蕴”的学术报告。

 黄启祥教授首先论述了过去十多年关于父子相隐与儒家伦理的论战。孟子论舜的两个故事即“封象有庳”和“窃负而逃”被论战双方视为亲亲相隐的典型,成为双方激烈争辩的一个焦点。一方认为舜的行为表现了儒家“爱有差等”的原则,孟子论舜并无不当之处;一方认为舜的做法是无可否认的腐败行为,孟子论舜是不加掩饰的腐败宣言。双方尽管立场对立,但是都把孟子视为狭隘的亲情主义者,认为儒家主张亲情高于法律。

 黄启祥教授通过对历史资料的考察和对相关文本的分析,认为舜“封象有庳”并非徇情枉法,而是兼顾兄友与尊法;“窃负而逃”并非漠视法律与公义,而是孝亲与正义双全。孟子论舜既非主张血缘亲情至上,也非称赞违法悖理之举,他对“封象有庳”和“窃负而逃”的解释是内在一致的。亲情是不可抛弃的,公义是不可违犯的。这种解释的思想根源在于,一方面孟子认为孝悌与正义皆源自不可违反的人性,源自人的恻隐之心与羞恶之心,另一方面孟子认为仁义道德乃是超越名利地位以至生死的善。现场提问环节中,在场的同学们积极发言,黄启祥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黄启祥,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授,北京大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近代哲学、美国哲学(威廉·詹姆士)、西方哲学史、中西哲学比较,著有《思想流学说与詹姆士哲学》,译著有《宗教之善与政治之公正》、《斯宾诺莎》等,在《文史哲》、《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四十多篇。